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26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学院制定2022级本科生专业分流方案如下:
一、成立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组长:谈宏慧、危煜祥
副组长:谢家成、彭沂、付小秋、程坤
成员:王娟、张玉宏、李福兴、张露、何稳、肖娜芸
二、分流对象:2022级外国语言文学类
三、计划专业方向及班级
班级名称 |
专业名称 |
计划班级人数 |
英语(师范)12201 |
英语 |
33 |
英语(师范)12202 |
英语 |
33 |
英语(师范)12203 |
英语 |
33 |
英语(师范)12204 |
英语 |
33 |
英语(翻译)12201 |
英语 |
32 |
商英12201 |
商务英语 |
32 |
商英12202 |
商务英语 |
32 |
商英12203 |
商务英语 |
32 |
商英(卓越)12201 |
商务英语 |
30 |
四、分流原则
(一)尊重学生个性发展的原则,因材施教。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学生必修绩点,参照学生意愿,统筹规划,开展专业分流工作。
(二)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发展、教学资源有效利用、教学活动组织实施、社会对人才需求等因素进行分流。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五、分流实施方案
(一)参与大类分流的学生,每名学生只需填写两个分流志愿,分别作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不能相同,且上报之后不能更改;
(二)优先满足第一志愿,以学生2022-2023-1学期必修课绩点(附件1)从高到低排序为依据,直到学生所报的第一志愿专业录满为止(注:绩点相同情况下,依次参照《综合英语(1)》和《英语视听(1)》成绩);
(三)各专业方向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参照第二志愿,按绩点从高到低的排序依次录取;
(四)如果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均未被录取,则由学院统筹安排到名额未满的专业。
六、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人 |
第7周(3月29日-4月3日) |
制订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学院会议讨论通过,由教学办提供学生绩点,方案发布 |
院领导、系主任、 |
专业负责人、教学办 |
第8周(4月3日-4月5日) |
专业分流动员,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 |
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学工办 |
第8周(4月6日- 4月7日) |
学生填报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 |
教学办 |
第8周(4月8日-4月10日) |
根据学生绩点和志愿填报情况,统筹分流编班,确定班级名单 |
教学办 |
第9周(4月11日-4月13日) |
专业分流结果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
教学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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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