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严格认真做好我院2021年度长江大学奖学金评审工作,现结合我院实际,将有关工作内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大二及以上年级普通全日制在籍在校(含校外实习)的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指标及奖励金额
根据学校分配,我院2021年度长江大学奖学金共有22个指标,其中大二年级8人,大三及大四年级各7人。
奖励金额为3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助人;
4.勤奋好学,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
6.2020-2021学年内未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7.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2020-2021学年成绩排名需在所在年级专业排名的前30%(含),且没有不及格的必修课程。
8.长江大学奖学金原则上不与其他奖学金兼得。
四、评选流程
1.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于11月12日10:00前将《长大奖学金评审表(2021)》(见附件1)交至各年级辅导员。
2.辅导员审核
各年级辅导员根据学年成绩单排名对递交材料的申请者进行审核。
3.学院初评
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评选。
4.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
学院党政联席会对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提交的初评名单进行审核与讨论。
5. 学院公示
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评定结果将在学院官网公示3天。
6. 报校资助中心审核
公示期内无异议,名单将报送至长江大学资助中心审核。
7. 奖励发放
经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发放奖励。
附件1:《长大奖学金评审表(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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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