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激励我院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热情,进一步健全研究生教育的激励机制,全面提升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长江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0〕103 号),学院决定在全院研究生中评选2021年研究生单项奖。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评选条件见《长江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
(二)在校期间已获得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的研究生再次申请时,以前申请所依据科研、获奖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二、评选范围
长江大学国家计划招收的在籍的基本学制内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三、奖励类别、名额及评定比例
(一)单项奖分为学术之星奖、竞赛之星奖、公益之星奖、文体之星奖四类。
(二)根据《长江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管理办法》,奖励人数比例不超过具备参评资格研究生总数的5%,我院全日制研究生86人,有4人可以获得单项奖学金。非全日制研究生5人,5%不足1人,故无单项奖学金名额。
(三)学术之星、竞赛之星奖励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年度总数的 80%。
四、评选程序
1.各奖项均由研究生个人提出申请,导师推荐,填写《长江大学2021年研究生单项奖申请审批表》(附件3),会同相关证明和支撑材料一并提交至文科大楼716。
2.学工办、教研办审核研究生有关情况,学院评审领导小组组织评选,确定人选。
3.评选结果须在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4.请有意向的同学务必于5月22日(周二)上午11点前将附件3、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纸质材料报送至文科大楼716室,附件3、附件4及相关支撑材料打包,以“姓名-学术之星/竞赛之星”命名,发送至邮箱:1175231448@qq.com。
联系人:许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0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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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8日